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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关于推优入党的规定(05年修订)
发表时间:2005-4-18 8:06:55 来源:校团委  点击 3455 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宽城一中团委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关于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规定
一、推荐条件:
       为保证学生党员的条件和质量,经研究决定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如下:
1、本人有入党申请。
2、参加本校党校学习、出全勤且成绩合格获准毕业。
3、政治思想好,思想觉悟高,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集体,积极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4、道德品质好,在班内外,校内外均能起到很好的榜样作用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,无任何劣迹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。
5、学习好,学习刻苦努力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掌握知识全面,成绩居年级前一百名。(以高二寒假联考成绩为准)
6、到2005年4月30日,年满十八周岁。
7、同等条件下,学生会成员、班团干部优先考虑。
二、推荐办法程序:
       以班级和团委推荐相结合进行。由团支部征求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提名至团委、同时为每一位提名者提交一份推荐材料。每名提名者需要填写一份审批表,经团组织签字后报支部审批。
三、推荐人数及时间:
      4月30日前在高二各班执行一次性推荐制,从符合条件者中择优选择,没有符合条件者不得勉强凑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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